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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梨 左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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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梦游

脚硬起来
6/28/2009

外号癖及其可遗传性调查

大宝最爱起外号,既爱给别人起,也爱给自己起。我们总是黏在一起,自然给我起的外号最多,比如:大紫猫,大胖猫,肥猫,胖丫丫,肥嘚嘚,紫肥。关键字只有三个:紫,肥,猫。我对紫色麻麻的,衣着中几乎不见紫色,只是因为曾经唱出了婆婆自创的催眠曲《大紫猫》,于是紫就成了我的关键字。肥字我没有责任可以推卸,鼻子灵+金牛座,吃对我的诱惑太大了。好在肥肉说来便来,说走就走,对我并不缠绵,我却好像怕肥肉走远了,又嫌它们走近了,总是若即若离缠缠绵绵。猫是我的爱物,我爱学猫态,却不是母猫的姿势,而是小公猫的姿势。母猫太像少女,动作没有什么原创性;但小公猫却憨态可掬,常有小老虎小豹子的不羁,大宝称此种气质为:“模兴道气”。这是沈阳话,有音无字,是说小男孩不太活泼,将睡未睡,满不在乎却充满生机的样子。后来读到福楼拜说“好的文字有种大动物的安静”才恍然大悟,“大动物的安静”算是模兴道气最准确的解释吧。冰棍如果前一天夜里吃了妙鲜包,又睡了好觉,早上被鸟叫醒了,就会模兴道气地从客厅跑到书房去,脑袋也会随着脚步一起颠颠的,好像一种脖子悬空的玩具小狗。我和大宝通常在吃早餐,就赶紧模仿起来,我练过维族舞,所以脖子还算灵活,那种颠颠感表现得相对充分,大宝深以为异,猫字也这样成了我的关键字。

他自己的外号也常变,总体来讲都是让人可爱到无语的。大宝,宝宝算是我对他的爱称,臭蛋蛋,小恐龙则是他自己揽上身的。他最近的名字是小庞,是因为一个穿着工装裤的黑猩猩。这只黑猩猩个子不高,年纪小小就按照主人的要求带着小狗詹姆斯去栗子园捡栗子,路遇大狗,他缩身小筐子里麻利的跑过去,主人没教过他剥多刺的栗子壳,他刺了头,刺了脚,刺了手,最后又想出妙招。总之,小庞在可爱上相当无敌,大宝当时就感叹,除大熊猫,无出小庞之右者;又忍不住赞,黑猩猩太可爱了,以后养一只,不知道掉毛不(冰棍雪糕掉毛是大宝的心腹大患)。自此,他常在7点把我踹醒,委屈道:“妈妈帮小庞做早饭吧,小庞好辛苦的,昨天走好远去摘栗子,也没有大人领着,遇见了大狗,把小庞吓坏了。”转身又睡去,我半昏迷醒来,大宝尤在念叨:“嘴嘴和手手都被栗子刺扎了……”

他这个功能多半来源于他妈,我婆婆甚爱给保姆和小时工起外号,一个每天夜间来护理她的护工姓王,颇爱张罗,不知道是喜欢我家的家庭气氛,还是出于生计,总是很想晋身保姆行列,因此一进门总是揽很多活在自己身上,护理婆婆之余还熬大骨汤,清理冰箱里的霜之类。婆婆赐名王大拿,神似。小保姆春节回家,临时雇了一个做饭的北京阿姨,姓沙。阿姨满头红发,年纪不小,头脑不是很清楚,婆婆想起了样板戏,赐名沙奶奶,又昵称大莎。她对身边的护工周姐感情颇深,因为周姐是一个退休的护士,婆婆不愿等闲视之,一直尊称为周大夫或周老师。

相比之下,还是大宝给小时工起的外号香艳些。在四惠东时,常来家的冯姐是川菜厨子的堂客,故而做菜极难吃,估计平时没有掌勺的机会。但是她憨厚质朴,又很求上进,自作了我家的小时工,天天回家跟老公学菜,非典那年已经会做酸菜鱼了。她是常见的川女长相,圆圆脸,大眼睛,那大眼睛很有些神采,被大宝称为冯程程。房东赵姐是个干爽的北京主妇,她性格豪爽大方,每次收我俩的房租,一方面觉得应该,一方面又替我俩心疼,故而每次都顺带把房子打扫一遍。大宝觉得有侠女风范,故而称为赵倩男。到了现在的家,常来的是一个李姐,我们看她儿子8岁,一直叫了很久李姐,后来才知道人家比我小。她是赤峰人,性格挺要强,她拖过的地,要是你说不干净,脸立刻就红涨起来。好在她只是失在细节,我宁可她走之后自己返工,也不愿意伤害她的感情。我和大宝中秋节送她礼物,她很知情,又羞的脸红,连声的说“可白(别)的了”。她的姓很常见,我以为大宝很难作怪,没想到还是被大宝起了一个外号——李嘉欣。

8/3/2008

看你还装不装loli了!

最近有一个很大的乐趣,就是在夕阳西下地时候,打扮成大陆版loli的样子,在小区里来回散步,跑步……

众所周知,大陆版loli不是穿泡泡袖啊,蛋糕群,娃娃服之类。最正的装备是:一件极其宽松的老式运动服(最好隐约印着中学的名字),一条运动感的legging,一双adi或nike的球鞋。我碰巧每种都有,就穿戴齐了出门运动。

小 区里处处是穿着吊带衫还不停扇扇子的大妈,我穿着长袖运动服还觉得非常清凉,凉风从宽大中空的运动服底下窜上来,果然似乎比吊带衫带bra还凉快。大宝穿 着沙滩裤骑着自行车过来,猛一回头看见我,立刻窜上一股坏笑,又向前骑了一点,摆了个流氓pose等我走上前。我一走过去就循循善诱的问:“高考结束了? 考的怎么样?”
我很上路的回答着:“不好,今年题太难,要上大专了……”

装loli装的正起劲,隐约听见老太太嘱咐骑自行车的孙子“小心前面的大姐姐~~”,也8知道是不是说我~~

忽然,偶民家小莹——大宝的世侄女,芳龄20,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从沈阳新民到我家,主要负责做饭和照顾婆婆——走到我面前喊到:“婶啊,你咋还摇哪乱逛呢,我奶正找你呢~~~”
“啊,我,我这就回去……”我答到,说话声音也变成李瑞英似的中年嗓

kao!看我以后还装不装loli了,loli她婶!
7/30/2008

这世界唯二的两种人

这个世界,有,且只有两种人


做人的&做事的



做人的人,分为混的好和混的差两种,混的好的是达,混的差的是众

做事的人,分为doing和to do+have done两种,正在做的是侠,做完了和准备做的是隐


所以,达、众、侠、隐是两种不同品质人群的四种不同状态。这与他们的收入、身份、家庭、气质、性格、习惯全无关系,只与他们追求有关。

即使最官方的领导人群体,也有人是侠;同样,黑社会的很多老大,反而是小心翼翼的达。卖菜的、教书的、收破烂的、泊车的、金领的、拿话筒的,这中间既有隐,又有众,只是等待那个时机出现,某人突然站出来,用身体护住其他四个人,某人想到老婆孩子,决定跑路,他们自己的身份才被自己确认。


当然,也有人用做事的方法做人,也有人用做人的路数做事,到了生死一瞬,向前还是退后,一切即现!

做人的人与做事的人,分界还在于:做人的人,一辈子总是惦记拥有点什么;而做事的人,最后只想做成一件事……就这样,成果,成与果就总是很恰当的分给了做事的人和做人的人。做事的人是开疆的,也是定邦的,做人的人,是用来过日子的,用来填满两点之间的线段。

做人的人,做事的时候心在别处,做人的时候才是当下;做事的人,平常的日子总是心在别处,只有做事的时候才是当下。

确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根据自己的体质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个自我判断越早完成越好!


7/28/2008

注定被遗忘的大饼子脸

大饼子脸注定是用来遗忘的,就比如始终被大家遗忘的钱嘉乐,《旺角黑夜》方中信的副手、《色戒》中王力宏的表哥老曹、《早熟》中的公证员。他为何如此的酒肉而又香港,带着一种浓浓的大排挡气息,哪里有他,哪里就有一陀本真的空气,而他,就像空气一样默默地存在。



与钱嘉乐相同,大陆这边同样有一个专供遗忘的大饼子脸戏骨——华子,段宇华,《黑洞》里的肖三,《五月槐花香》中的王材,地方台垃圾时段重播《燕子李三》中一个嫖客,那时侯的华子丝毫不必在黑洞中年轻,果然是一陀早熟晚衰的大饼子脸极品。做为一名嫖客,如此的咸湿!


亲爱的男五号们,只要导演不想片子不落座,你们杀进男三的机会可能都很少,你们获得最佳男配的机会当然就更少。男一是给女人的,男二是给男人的,男三是给 压得住阵的老东西的,你们,如此称职的男五号着,让我痛心又觉得,演戏其实也可以是一种生计,淡淡的,满满的,磨完一个人的一生。
7/20/2008

狄龙之美

据说如来有32随行好,我这个花痴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信佛的。

阿难有30种随行好,于是就有了摩登伽女,不惜用法术搞到他。阿难自认无望的一刻,用脑电波给佛发了短信,所以目犍连尊者飞去救他。面对这种法海 般的行径,我却由衷感谢他。阿罗汉们发的心愿太重,比如唐僧同学如果真的和女儿国王XXOO,就要十世于阴山背面不得转世。虽然不知道阿难的发愿是什么, 但还是很担心。


说了一大堆,其实想说,龙哥大约就是阿难的水准了,人间中最美的极至。难得T某一席话,把我要说的全说出来了。

那天忽然发现,一个男人如果不小心长的很完美,就好像欠了全世界的债,一心一意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完人。太可怕了。太高压了。太可怜了。太可爱了。

下面转播T某的花痴文字:狄龙之美



狄龙的美貌,实在是罕见的。引用一句看来的话,“漂亮的来又不带一丝脂粉气”。
 引用,是觉得没办法形容得更好了。
 不知不觉耽于他深深浅浅的美色已经月余。是时候写一点东西,来献给他。

 狄龙之美,美在简约。
 小秋的MV《追梦人》截了《保镖》中的一幕,长草中站着束高髻的白衣向定,微风扬起他的白色发带,一飘一飘,这样简单的一个姿势,已经撩拨的人心一跳一跳。
 《十三太保》有一张剧照,九子入长安,跃上城头,一刹那的抓拍,最靠近镜头的,是姜大卫。而不经意就在镜头中间的,是狄龙。长发轻轻拢在脑后, 随手挽成一束,抢来的粗糙的敌兵“制服”松垮却熨帖地穿在身上,足蹬软靴,身背大刀,神情专注、眸子清亮、英姿勃发,好个少年英侠史敬思!
 始终觉得古装扮相的狄龙要简约才是最美的。比如向定、武二的白衫,史敬思的青衫黑褂,封俊杰的土黄色短打。狄龙鹅蛋形的脸、长颈、宽肩、窄 臀、长腿,《快活林》里他戴着枷在夕阳下走过,宽肩扛起落日余晖,几缕凌乱的发丝在脸颊边散开——除了绣像本小说上的人儿,我未见过谁戴枷有他这样好看 的。锻炼的很好的肌肉,不露可惜;露了,更可惜。那是在粗布麻服下面呼之欲出的勃勃生气,掩盖不住的风情。简约,是刚刚好的。张老爷子虽不甚爱他,却也懂 得他的美。后来到了楚原那里,就令人顿足嗟叹了。唉唉,那些累赘的饰物、不必要的衣襟长摆、那高度诡异的发髻……所以当《楚留香》行至末尾,香帅换上夜行 服,掐腰短打,闪转腾挪间的灵动终于得见,我才忍不住叹一声好。

 狄龙之美,在于明亮。
 不知见过多少人,形容狄龙用个“亮”字。
 牙是又齐又白的,嘴是小的,咧开来微笑的时候,眼神晶亮而清澈,好像突然有道阳光,就这样晃花了人的眼。有人说狄龙像“一泓清亮的泉水”,我想 这泓泉是要反射着阳光,一路吟唱着欢快的调子奔流而去。这种闪耀着温暖快活的明亮很难抗绝,它可以让人一瞬间忘记了忧伤,愤怒和焦虑,好像都想不起来,都 被赶到了明亮的身后。
 这说的,是29岁以前的狄龙的笑容。
 其实,27岁后的狄龙脸上,已经少见那样的笑容。幸运于《刺马》的片场旧图中看见过:和姜大卫合乘一匹马,和姜大卫玩闹着扎马步。
 都是姜大卫。
 想起来,他笑得最美好的那些个瞬间:张纯、封俊杰、铁虎……身边都有一个姜大卫。
 罢了。

狄龙之美,美在狡黠。
 好像狄龙给人的印象,多是“淳朴、憨直”,然而当这样一个人,你突然发现他原来是聪明通透的,他原来明白一切,却坚持着他最初的温暖善良,那么这大概终于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我又要说封俊杰,我好像总是在提起封俊杰。
 封俊杰缓缓牵马而来;封俊杰看见被击穿的地砖时的缄默;封俊杰看见雷力的焦躁,不做声地递上毛巾;封俊杰赖在小酒馆,架着一条腿,悠悠地对雷力 递出酒杯(我认为他“狡黠”的一笑就在这里);封俊杰比芭蕉明白雷力;封俊杰闲散地睡在酒馆外的绳子上;封俊杰想弃了双刀和雷力去太湖边务农……封俊杰什 么都知道。所以雷力决意以死酬知己。
 可是雷力活下来。
 雷力竟然活下来。
 我不知道张老头儿是不是故意的。
 我只知道封俊杰死前那明了的一笑:我是第几个了?他是想起雷力了,小酒馆里沉默的雷力,笑起来原来也这么好看的雷力。只是以后,你该怎样、对谁、用什么理由,展开你的笑颜呢?三十年后,狄龙有一次说“千金买宝马,百金买宝剑,何处觅知音”。
 难道封俊杰也一直寂寞? 

 狄龙之美,美在憨直。
 先别说我是个自相矛盾的人,在你看过我是怎样跟人说起狄龙之前。
 我把张保仔、马新贻的图片传给别人看,我说,你们要记住,这个人叫狄龙,他讨厌的很,天底下没有比他更讨厌的老头儿了。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更讨厌的话,那个就叫做姜大卫。但他们(的讨厌)是无分彼此的。
 但是,我喜欢他。
 我非常非常喜欢他们。
 虽然我总是在提起封俊杰,其实,我最喜欢的,似乎是铁虎。好像有个叫唐人杰的,我也很喜欢很喜欢。
 狄龙演这些总是气鼓鼓的“弱势”(相对于姜大卫的强势)角色时,脸上的小包子也总是鼓鼓的,傻乎乎的剑眉纠结在一起,怎么费劲都玩不过另一个。他看起来更高、更强、更有力,但就是玩不过,拆了屋子也没用。
 因为和另一个比起来,他总是显得那么傻,没有心机的样子。
 可爱得让人想一把搂进怀里狠狠宠溺。
 
 狄龙之美,美在大气。
 后来狄龙呼哧哧地长了开来,小包子脸不见了,有一种叫“气度”的东西,悄悄地在他身上出现。
 丰神俊朗、器宇轩昂,除了形容长衫的张保仔和蟒袍的马新贻,我还想不出第二个适合的人来。
 张保仔和马新贻就好像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人。一丝不乱的发、漂亮的额头、极为恣意舒展的眼眉,最是春风得意的年纪和表情。振振衣角、轻展折扇,信步闲庭地走来。
 天地失色。心,突然好像就不知道该怎么跳了。
 而比起马大来,我应该是更喜欢张保的。极喜欢张保有点放肆的轻晒,神采飞扬的少年。马大太隐忍,太苦,那样俊俏的一个人,一辈子没有一件事能遂了愿,末了还死得那样惨。看着他总能让我想起那句“极忍得痛”来,我舍不得。

7/13/2008

一个让人怨念的老女人

唯她最知道该怎样过华美的日子,唯她的一生困顿于缺乏物质

唯她最应该写《红楼梦》的同人文,把这个史上最大的坑填上,唯她写了一个最不象的红学作品,让人恶梦的《红楼梦魇》

唯她有一个做地母的雄心与豪情,唯她的人生际遇丑陋而充满败絮,连外表的金玉也被虫子蚀刻,想自我欺骗都缺乏足够的籍口

唯她最知道爱的真实与丰富,唯她最与此无缘

唯她最鄙视人心市井,唯她陷得最深

这个让人无比怨念的女人——张爱玲
7/10/2008

我决定了,出柜

虽然隐藏的很好,但我还是,决定面对真正的自己。

表面上我是一双皮鞋,其实,我可能是一个吹风机。表面上,我是一个吹风机,其实,我是一个刮胡刀。表面上,我是一个刮胡刀,其实,我是一个唇膏……

说了这么大一圈,我想做出结论是:表面上我一个异性恋的女人,实际上,我是一个拥有女性身体的gay。也就是,拥有身体这个掩护,我终于能名正言顺的gay了。

这么写太矫情了。

换句话说,我其实是个老爷们,就比较正确了。我这么说是有证据的:

1)我喜欢用164的小身高搂184的刘大宝肩膀,就像雷兄弟和封大哥那样——(雷兄弟,封大哥,雷兄弟,封大哥,循环1万遍)

2)我被一个给很多同性恋带来初恋启发的偶像迷住了……

3)我臀控

4)我打开灵魂的小盒子,却发现刘嘉玲版的周伯通,“师兄!我好想你~~~~~~”

5)每次一看到刘大宝与他的兄弟们情真,我就跟着特别激动,忘了自己其实是衣服

6)每次看见孕妇,我就突然一下被激发出保护天性,前面的人都闪开,这边有孕妇!大姐,不,嫂子,你要紧不要紧,我给你占座,捡东西,提包……完全是本能,无法抑制。
7/9/2008

全世界最古怪的玩具

不论哪个城乡结合部的小公园,小商店,小区的门口都有一种很古怪的玩具,他们多数是些面貌叵测的卡通形象,颜色夸张、艳丽又搭配的很狗屎。这些卡通形象的背部安着小椅子,头部是40年代科幻片中高科技武器上常有的闪烁的小彩灯,还配着令人头疼的音效,底部有一个黑色的大棍,带动着整个卡通形象摇啊摇啊摇。

总有很多睁不开眼又闭不上嘴的老头老太太,带着他们同样睁不开眼又闭不上嘴的小孙子去怪玩具那里朝圣。他们那些不爱说话,不好动的小胖孙子们,一边吃着充满香精色素的膨化食品,一边在怪玩具上被晃啊晃啊。

谁制造的这种玩具,哪个王八蛋汉奸!把中国下一代的大脑就这样晃成豆腐脑!真他妈的孙子!
7/5/2008

老杜的光明顶之死亡的牢笼

吴宇森是张彻的继承人,没有谁会否认,但我更觉得,吴宇森得到的是张彻的风骨,而杜琪峰得到的是张彻的神。

尽管杜生的镜头语言和情节推进方式上与张老师不同,不象吴宇森那样亦步亦趋。但对侠士与传奇况味的把握上,总感觉吴宇森少了一份飘逸感,而杜生为了追求这个感觉,更愿意出奇招。我不认为飘逸感是很重要的东西,也不认为奇招就是高招,只是觉得杜生和张老师在塑造人物的出尘性上,真是如出一辙的不懈余力。

杜生比较明显的一个为死而死,是在《新龙凤斗》,刘德华童鞋是智商147,具有数十亿身家,物业遍布全球,却喜欢用偷盗来磨练自己思维之锋的神偷男;郑秀文是智商135,具有不错出身,也曾经因偷盗癖接受心理治疗,深爱着神偷男只得不断偷窃吸引神偷男与她保持联系的女人……

147和135,这相差12的智商说明,杜生虽然认可女性是独立的个体,还是不愿意让她的智商高于他,甚至等于他,他也不甘心的。男人的可笑之处!

影片是两场偷盗和一场死亡组成的,第一场偷盗是郑秀文为了引刘德华出洞,设计了很好的偷盗程序,成功了偷取了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个人的项链,但分赃的时候,刘一次次的骗她,郑一次次的欣喜于被骗,游戏时间的越长,两个孤独无聊的人就越温暖越有聊。一番智慧上的sm大战之后,两个人发现相爱的如此绝望,除了对方,还谁有值得寄情?但是此时的刘却与项链被盗者商量,给被盗者三倍的好处,让被盗者再丢一次项链。刘又一次的失踪了……

一场新的计划周密的项链偷窃活动重新开始,焦急的郑一直观察着活动背后的组织者,跟着那个组织者去老地点,终于拿到了那个项链,这次没有人再和她玩猫鼠大战的游戏了。

另一边,在罗马尼亚幽静的山谷,刘因绝症安静的死去。虽然他知道最后一次偷窃计划实施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虽然他知道以她的智商,一定会猜出来龙去脉;但他还是忍不住竭尽全力给这个女人一点希望,一点念想。在风中,郑且笑且泪地扔掉价值连城的珠宝……

同样的超然独立,同样的孤独求败,同样的粪土金银,同样的情义无价。这个故事如果不为这个死亡,简直没法看,除非有一个谷峰老师这样地坏人,否则谁能在100分钟里看一对恋人玩竞猜,主角长的再好看,背景再漂亮也是瞎扯啊。所以这个故事中最大的反派,就是死亡!这也是杜生对侠士人生与平凡人人生做的一种最有效的沟通,不论时间地点原因,死亡的威胁永远存在,与少年侠士的赴死不同,杜生的侠士面对的是死亡提前到来,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定时炸弹,任何人随时都有可能被命运之手按下引爆按钮。

杜生的乐趣之一,就是在死亡的背景下一边一边的拷问,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在张导内脏血肉齐飞的壮烈画面里,死亡被仪式化,似乎只是一个完美的句点;但是杜生追上去,让死亡沉痛真实地贴近你,让你充分的感受那种逼仄和恐怖,再让他的主角得出和张导一样的答案。

张导和杜生在死亡面前,同样是大勇的,所不同的是,观众变了,时代进步了,对张导的死亡大戏不审疲,对张导式的死亡有些审疲了,这才有了杜生这样更充分的死亡解释。
7/4/2008

很早很早以前,你是什么样子

“很早很早很早很早以前,舅妈,你是什么样子的……”

当湛然小法师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突然茫然了,这个长着活佛般的周正脑袋和活佛般的黑皮肤的小家伙到底想问什么?难道这个孩子问得是那个著名的禅宗公案:“父母未生我时,如何是我本来面目?”

“很早很早很早很早以前,你是什么样子?”我反问他。
“我是一块木头……”湛然法师目光深邃而忧伤。

“很早很早很早很早以前,舅妈是一只熊,住在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洞里,外面下着雪,刮着风,舅妈一直在冬眠。中间醒过几次,看到外面的雪还没有化,只好舔一舔手掌,接着睡下去。后来有一天,舅妈从树洞里看见外面的白雪地中有小草长出来,舅妈就走出树洞,晃晃悠悠地找一些松果来吃。”

小外甥的眼睛都直了,“那后来呢?”
“后来,春天就来了,舅妈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上有一只老鹰在飞翔。那只老鹰就是舅舅。”

“我舅舅?”小外甥惊呼。
“是的,那时侯舅舅的眼睛很好,不像现在,要带隐形眼睛。那时侯他飞在很高很高的天空,地上有一只褐色的小兔子跑来跑去他都能看出来。他从天上嗖的一下冲下来,就把小兔子一把抓住,然后重新返回空中,再把它摔到岩石上。这时候舅妈就在岩石边上等着,小兔子摔下来,不让别的狼啊狐狸啊抢走。这时候舅舅也从天上飞下来,请舅妈一起吃小兔子。”
“他为什么一定要请你吃呢?”
“因为老鹰是熊的朋友啊!”

“那后来呢?”
“后来舅舅舅妈变成了人,就变成了好朋友,变成了一家人。”

“我就是一块木头,我在银川,长的很高很高,后来做飞机来了北京……”这个小孩说。

父母未生我时,如何是我本来面目?原来我们小时候探询过,长大倒忘了……